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储蓄实名制 呼之欲出

1999-11-25 来源: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赵鹏 通讯员 邵兵 我有话说

近来,全国人口编号赋码工作的实施及中美双边贸易协定签字、新会计法实施、遗产税即将开征等四大“利好”消息正推动储蓄实名制向我们一步步的走近。

据了解,实名制与我国现行的记名制(即在存款时可任意填写笔名、化名、假名,甚至代码等)相比,好处之一是使存款人的存款有保障,一旦丢失存单或遗忘密码,可用真实姓名及证件号码与银行存储的真实资料相核对,减少了假名难以核对的麻烦;二是可杜绝公款私存的腐败现象,同时有利于国家掌握居民的真实生活水平,以便制订更合理的收入分配政策。

实名制在要求真实姓名的同时,为避免重名,还要求每位公民有一个绝对唯一的号码,而承担这唯一号码重任的只能是身份证号码。但是目前的身份证制度存在诸多的不规范:假身份证号、重号、16周岁以下公民无此号码等。因此,要想确保身份证号码制度的实施,必须加以改进。最近,国务院已经决定,从今年10月1日起到明年底,利用一年多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国人口的编号赋码工作。这无疑将为实名制的实施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。

从金融体制上讲,实名制是成熟的市场经济必须具备的一种制度,它是建立个人支票、个人信用卡制度的基础。近日,我国与美国达成“入世”双边协议。“入世”对金融业的影响之一是人民币将成为可兑换货币,外国银行可开展人民币业务,这些都需要规范化的实名制做基础。因此,作为一项金融业迎接“入世”的前期准备工作,有关部门必定加快制订实名制的进程。

10月31日,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《会计法(修订草案)》,这对于规范会计行为,建立健全会计秩序,将起到重要作用。实名制的实行将在很大程度上抑制贪污腐败、走私、洗钱等非法活动的滋生,有利于企业财务会计工作规范化,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“小金库”问题。实名制对会计工作意义重大。新会计法的实行,为实名制的出台作好了会计工作的准备。

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透露:遗产与赠与税(以下简称遗产税)的征税方案已经起草,具体细节正做进一步研究。遗产税之所以未开征,最大障碍即是储蓄实名制的未实行。没有实名制做前提,遗产税很难体现它的公平合理。随着开征遗产税的来临,必将会大大提前实名制的出台日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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